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建設進一步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旨在促進本市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不斷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將科技資源優勢轉化為創新發展優勢。
意見提出,北京將建設全市統一的首都科技條件平臺信息系統,向社會公開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分布、利用和開放共享情況等信息。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督促管理單位在滿足本單位科研教學需求的基礎上,通過線上推介、線下服務等方式,積極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
管理單位使用科研設施與儀器對外提供開放共享服務,可按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收取材料消耗費和水、電等運行費,并對測試檢測、合作研發、成果轉化等涉及的人力資源與知識產權,參照市場標準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服務收入中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后的結余部分,以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對科研人員提供開放共享服務的績效獎勵。
使用財政經費購置科研設施與儀器時,管理單位應首先利用首都科技條件平臺信息系統查詢可協作共用的科研設施與儀器信息,優先使用已經開放共享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科學評估購置的必要性,避免科研設施與儀器閑置浪費。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還將定期對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運行情況、開放效果進行評價考核。